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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审核第一次公示

发布:2022-03-19 08:38,更新:2022-03-19 16:49

一、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水

公司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

2、废气

废气主要为印刷和复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目前主要采取集中收集+蓄热式氧化炉(RTO)处置+15米高排气筒排放的治理措施。去除率达92.9%。

治理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6mg/m3,能够满足河南省《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中排放浓度40mg/m3的限值要求。

3、固废
    一般固废主要是分切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产生后出售或者送往废品回收站。危废主要是印刷工序产生的废原料桶、废印版、废擦机布,产生后进行焚烧或者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固废均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19)相关要求。

4、噪声

高噪声设备为印刷机、流复机、干复机、分切机、空压机等。噪声经减震、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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